三大保障作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助力区域政府欠薪治理

2021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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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历来是政府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尤其在岁末年初这样的特殊时间节点和全国新冠疫情多点散发的严峻形势下,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地相继开展“冬季欠薪转型整治”活动。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作为近年来国内区域政府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创新制度保障工具,受到国家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和推动。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措施时,强调“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再次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形成强有力的政策注脚,进一步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的全面市场发展。


那么,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究竟具有哪些功能特点和保障作用,能够成为区域政府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管理工具?以下主要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强化支付风险管理、助力欠薪维权三大方面进行全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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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或人社)主管部门提供的保证工程项目所在地施工承包人按规定支付建筑务工人员工资的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的保障作用与保障特点,令其在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中发挥重要作用。


保险责任,代偿工资发放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是保险公司代替施工承包人向相关主管部门保证施工承包人按规定支付建筑务工人员工资的保险。


依据其保险责任,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一旦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对被保险人造成工资收入损失,经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出裁定或法院文书要求先行代为支付,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代偿责任,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当然,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拥有追偿权利。


见索即付,切实权益保障

依据2018年《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19年《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2021年11月正式实施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规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


无条件见索即付VS有条件保函

“见索即付”保函属于无条件保函,是指债权人在提出索赔时,担保人无需确认债务人是否违约,债务人只需按照保函上的索赔程序出示相关文件(表明债务人违约情况的书面索赔要求)即可,担保人在确认债务人提出的索赔时间与金额在保函的有效期和担保金额范围内后,需无条件地付款。


在有条件保函中,债权人提出索赔时需要证明债务人确实违约,同时担保人会对债务人违约情形进行调查,担保人基于调查结果有权拒绝债务人索赔请求,一旦出现法务纠纷将大大拉长索赔时间。


尽管在区域政府实施层面部分地区政策略有不同,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普遍具有见索即付保障特点,对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形成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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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支付风险管理,助力区域治理


作为助力区域政府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创新管理工具,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不仅通过保险理赔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还创新引入第三方专业风险管理服务力量,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风险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提前预控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的工作要求,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管理。


保前风险评估

为有效规避承保风险,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会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的保前审查阶段组织专家开展非定量的风险评估,依据投保人的信用等级、财务报表、历史承保记录等对保险公司提供建议承保、谨慎承保、拒绝承保等意见;并对投保企业和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提出相应规避意见,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书。


保后风险排查


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风险管理服务中,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会保后定期开展巡查,依据巡查信息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追踪和管控建议,并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保险公司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欠薪风险预警和有效措施建议,提前预控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


事故协同解决

农民工欠薪事故发生后,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会及时跟进事故处理,确保快速理赔。同时,开展证据采集、权利确认等相关保后管理工作。


通过覆盖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服务,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一方面建立起“提前预控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的有效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区域政府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协同事故处理,促进保险理赔,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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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欠薪维权


农民工欠薪问题社会影响广泛,由此引发的各类“讨薪”事件严重影响着社会治理的稳定和谐。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作为区域政府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创新管理工具,能够转变维权主体,助力欠薪维权,促进实现社会公平稳定。


在过往的农民工欠薪问题中,维权主体为农民工自身,因此,无论在维权方式的选择上,还是维权成本的花费上,乃至最终的维权结果,都并不合理有效。尤其农民工工资通常年度发放,拿不到钱就意味着全年的辛苦全部白费,加之讨薪索赔需要的等待时间、各种花销,农民工根本打不起消耗战。许多欠薪方也正是看准这一点,采取拖延战术,拖垮讨薪人员,最后“私了”。


选择投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保险人通过保险“追偿”,代替农民工实现维权主体的转换由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保险公司作为维权主体,无论时间成本投入还是金钱成本投入,都不惧欠薪方的“无赖消耗”战术,以此促进实现社会公平。同时,通过正规合理的法律途径,避免了此前不合理讨薪方式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也维护了社会稳定。 


2020年国家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法规条例形式从源头和重点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2021年国家发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进一步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可以看到,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一直是国家社会治理的重点内容。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创新代替方式,以其工资支付保障、欠薪风险管理、促进欠薪维权等重要功能价值,日益成为区域政府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要工具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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