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I保险发展再提速,各地“十四五”规划高频提及!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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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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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节选部分)


一、“十三五”规划实施评估 


(一)工作及成效


4.借力信息化及保险机制,管理创新进一步推进“十三五”期间,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借力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注重引入第三方保险机制,推进管理创新。二是工程质量安全保险机制开始推广。聚焦住房质量问题,在全国率先引入住宅质量缺陷保险(IDI)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开始,IDI在全市保障性住宅工程和商品住宅工程中开始实施,已完成投保的住宅项目672个,承保面积达7097万平方米。为完善建设工程的风险保障机制,2020年4月开始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通过实行差别化浮动费率机制,倒逼企业重视安全生产,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



党的十九大提出,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险制度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方面不可或缺,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应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入保险制度,通过市场手段倒逼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十四五”期间,应大力推行质量安全保险制度,引入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模式,提高风险管理成效。

(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四五”期间建筑业面临的诸多新形势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凸显出当前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仍然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三是社会共治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现行风险管控服务与监管体系相对割裂,未能与现行监督管理体系深度融合。工程保险制度尚未实现对建筑工程较为全面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保障,质量潜在保险制度的实行仍局限于住宅工程。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幕墙运维等方面仍缺乏成熟、健全的保险制度,参建单位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尚未落实。


三、持续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三)着力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1.提升住宅工程品质,降低质量投诉率。加强住宅工程的过程分户验收,做到先专项、再分项、后综合,有效预防外墙渗漏、门窗渗漏、楼板开裂等问题,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和群众满意度。提高全装修住宅的管理水平,推行精工品质与全装修住宅的一户一验制度,开展竣工阶段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功能试验比对检测。通过建立跨部门联动管理,进一步提升住宅工程品质,显著降低住宅质量投诉率。在全市范围实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缓解住宅质量信访矛盾。


四、提高质量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四)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市场化管理水平


1.扩大工程保险制度保障范围。推动质量缺陷保险制度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全面保障,在中低风险工业及公共建筑建设工程中逐步推行质量缺陷保险,引导高风险和超高风险的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建设项目按市场化原则投保质量缺陷保险。全面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工作, 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障作业,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切实发挥社会化风险控制服务机构参与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2.发挥保险社会化风险控制监管效能。着力打造“保险+风险控制服务”的工程保险模式,促进保险风险控制服务与监管体系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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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建筑业“十四五”规划节选


一、天津市建筑业“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加快探索工程保险制度。积极对接金融监管机构和财产保险公司,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等新型工程保险的研究与试点工作,给发承包双方更多可选择的担保方式。


二、江苏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加快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提升保函替代率。加快推进银行保函制度,探索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落实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健全工程质量保修和投诉处理机制,稳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进一步明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范围、保险期限、承保模式、理赔机制等,规范第三方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服务行为。


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


提高城镇住房建设质量。提升住房设计水平,打造和彰显“浙派人居”品牌。探索旧城改造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相统一的未来社区建设模式,引导推动市场主体协同参与未来社区建设、运营。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和质量管控标准化体系,全面落实住宅项目建设各方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加强全装修商品住宅交付样板房管理,鼓励实施样板房保全证据影像公证及样板房承诺书公证。完善商品房预售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推进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持续提升住房品质。


构建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强化多方共同引导,力争工程项目获“鲁班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居全国前列。每年建成一批省、市、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和优质工程,其中建成350 个以上省级优良工地、110 个以上省级优质工程。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等试点,探索消防验收备案承诺制。


四、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管控,协同有关部门建立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建材质量追溯机制。支持对新型墙材的开发和利用,加大对粘土砖的打击力度,对违反规定组织生产粘土砖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推进施工管理标准化,推动各市开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引导创建优质精品工程,“十四五”期间,争取累计获得鲁班奖、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奖项数量达150个以上。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工作要求,继续指导我省试点地区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推进实施,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推动建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培育发展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有效处置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投诉。

推行工程质量担保制度。建立健全由最终用户潜在质量缺陷保险、施工方或承包方工程质量保险、工程咨询方职业责任保险等构成的工程保险体系。鼓励行业协会联合金融监管、保险机构开展工程保险相关研究,开发满足行业市场需要的险种,并通过行业规模效应,引导形成合理的保险费率。依托工程保险体系,建立个人与企业的风险分担模式,提升从业人员质量责任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


五、福建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完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完善“企业责任、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五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施工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建设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涉及国有企业的,一律由监管事故项目的住建部门通报其国资监管部门。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六、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

     河北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十四五”规划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 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以强制性标准规范为核心、推荐性标准和团体标准为补充的新型工程标准体系。探索推行工程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推进住宅工程业主预验房制度试点工作,完善建筑产品售后服务和质量维修保障体系。建立完善数字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省市县三级层级监督,促进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整体提升。持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范,强化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加强“双控”机制常态化建设,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施工工序、重点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消除和化解重大事故隐患。


河北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十四五”规划 探索工程保险和担保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质量保险,通过保险的风险事故预防和费率调节机制帮助企业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探索建立以银行保函和工程保险为主的投标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建筑工人工资担保和质量保修担保制度。改进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促进以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和纸质保函。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工程担保保证人的动态监管,不断提升保证人专业能力,探索实施“差异化”担保,支持诚信企业发展,防范化解工程风险。


七、湖北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整合信息资源,发布涉及海外投资环境、政策法规、风险预警等信息的“走出去”风险指导手册。积极发挥相关协会学会作用,加强信息交流和风险防控培训,及时提示风险点,提高企业风险防控意识。大力推行工程履约担保制度,推动建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和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协调保险机构开发建筑业相关产品,培育发展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提升行业风险控制能力。


八、四川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


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建立完善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将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推进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督促建设单位主动公开工程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总结推广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经验,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加大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数据和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落实优质优价政策,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奖,打造四川工程质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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