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数字经济开局呈现的3个新特征
2021年08月20日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的3个新特征
一、数字经济发展呈现更强的“引领”特征,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动力进一步增强
数字经济已成为引领投资、消费、出口复苏的关键因素,已成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动力。
二、数字经济发展呈现更强的“改革”特征,数字化制度红利的空间进一步拓展
数字化改革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各地积极推动数字化改革和数字化转型,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制度保障和环境动力。浙江省、河北省(雄安新区)、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6个地区结合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开展深入的改革探索,围绕加速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研究构建更加适应数字生产力进步的生产关系,建立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发展要求的管理制度,探索数据高效安全流通和应用的政策制度。特别是浙江省,以“数字化改革”为主线,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全省范围内的深化改革和革故鼎新,全面引领数字经济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新就业、新消费、新生活方式。
数字化改革最大限度地释放了数字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根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全国有13个省份数字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北京、上海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全国领先,重庆、福建数字经济增速全国领先;根据工信部数据,2021年1-5月,直播、短视频等新模式带动网络销售持续活跃,生产、生活类服务平台快速恢复,在线教育服务、网络游戏等领域迅猛发展。
三、数字经济发展呈现更强的“创新”特征,数字科技自立自强的号角全面吹响
科技自立自强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最大底气,不加快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数字经济发展的腰杆就硬不起来。近期,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和材料加快发展,基础软件取得一定突破,相关信息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统信操作系统(UOS)、“鸿蒙OS”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等相继推出,智能语音识别、云计算及部分数据库领域具备全球竞争力,中国企业的5G专利族声明量占比达32.97%,位居全球首位,与发达国家的技术竞争总体上从跟跑向并跑甚至在局部领跑转变。数字技术的进步有效推动了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在疫情影响下逆势增长,2021年上半年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产量同比分别增长69.8%、48.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21.0%、20.3%。
下一步深化发展数字经济的对策建议
随着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不断深入,数字经济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亟需进一步全面畅通国内大循环,充分发挥强大国内市场与海量数据优势,推动数字经济的新场景新应用、新基建新要素、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平台新生态不断涌现。“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亟需进一步全面融入全球大市场,推动“数字丝绸之路”“丝路电商”高质量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互联网等领域持续扩大开放,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数字内容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增强数字经济国际治理的制度性话语权。
近年来数字经济呈现迅猛发展态势,跃居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但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性堵点仍然较为突出,其中作为数字经济最基础性的数据产权制度仍然在探索之中,数据归谁所有、由谁采集、谁来开发、谁来受益等仍然没有明晰,如何对数据评估定价交易、推动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转化仍然没有真正破题。“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亟需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另外,在首创性制度创新上“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打破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等梗阻,构建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
正如动力装备之于工业经济的重要性,芯片、软件、系统等是数字经济最基础的组件,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卡脖子”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仍然依赖国外集成电路、操作系统和基础软件,我国90%的芯片、80%的高档数控机床和80%以上的核心工业软件依赖进口,2020年芯片进口总额超过3500亿美元,是石油进口金额的2倍,而2021年开始的全球“芯片荒”更使得我国汽车等多个支柱产业面临不同程度的断供减产困境。“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把科技自立自强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施数字经济基础产业再造工程,加快卡脖子技术产品自主可控;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卫星互联网等前沿领域,积极培育“非对称优势”产业。
数据安全是事关全局的国之大事,“十四五”时期,为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应进一步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审查、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基本制度;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严格管理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的国家核心数据,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加强数据安全评估,规范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本文来源于国家发改委官微,作者胡拥军 单志广,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