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数字化转型发展:应用场景与价值意义
2021年07月22日
一、招投标管理:三大问题挑战
在不断优化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与快速创新应用的各类科技力量推动下,传统“招投标”市场交易方式正面临全新的发展变革,“招投标管理”也面临以下三方面的转型挑战:
当前监管模式下,有些地方仍然采取传统的跑开标现场、电话、甚至纸质文件送达等方式进行监管,即使在电子化程度较高的部门,仍然存在因电子化程度、标准不一,招投标服务模式采用纸质和电子双轨制并行运行的情况,不同程度上也给交易主体增加了操作负担,降低了交易效率。这些情况与目前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的政策要求不相适应,同时也容易造成监管缺位或越位、诚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投标监管体系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监管部门均按照当地的管理要求进行监管,招投标监管信息跨区域共享既存在制度上的障碍,也存在技术匹配上的障碍。因此,各地在招投标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了资源整合不够、互联互通不足、区域协同不够、异地违规难监管等现象,极大的制约了监管效果。
招标投标的各个环节存在相互割裂,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合同履行也存在相互割裂。这样的业务操作形式,不仅差错率高,质量无法保障,而且极其不利于信息共享,致使招投标工作阶段难以与合同履约阶段有效衔接,“履约监管”和“两场联动”等先进理念和管理方法难以落实。新时期,招标投标既有良好的机遇,同时也面临巨大的挑战。
二、招投标数字化转型发展
在数字化转型发展不断改革各个行业生态的当下,招投标管理数字化转型发展也日益成为招投标管理探索发展的全新方向,并为传统招投标管理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实现招投标监管与服务数字化转型,将进一步汇聚整合政府部门数据与行业市场主体的招投标过程数据信息,为建筑市场宏观分析、监管政策决策、服务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最终实现“宏观态势清晰可见,监管政策及时准确,公共服务精准有效”的行业应用体系,全面实现“理政、监管、服务”三层面的创新发展。
一、基于互联网的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服务
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处理和业务协同能力,实现在线招标、网上投标、不见面电子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的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从而改变纸质和电子双轨制并存的现状,进一步方便招投标主体操作,同时提升招投标行业整体运行效率。
二、基于BIM的三维可视数字化招投标交易服务
充分借助BIM技术易共享和易协同技术优势,在招投标环节实现“参数化配置、可视化表达、数字化分析”,使标书评审环节更加直观高效,并且有效的将招标投标信息向施工履约环节进行传递,对后续施工过程的监管提供依据,极大的避免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两张皮”的现象,大幅促进了招投标市场管理的质量提升。
三、基于大数据的在线数字化监管
依托大数据这一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充分挖掘各地交易中心积累的海量、实时、精准的电子化交易数据,实现实时自动跟踪分析和监测预警,及时发现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规和腐败行为。
三、招投标数字化转型发展价值意义
随着创新应用的持续涌现,招投标监管与服务数字化主要在下面三方面凸显其价值和意义:
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招投标打破了地域差别和空间限制,实现了信息的广泛及时传播,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处理和传播效率,增强了信息的透明度。不同地域的投标方可通过网络获取招标信息,实现在线招投标,降低了操作成本,提升了招投标效益。招投标操作实施电子化以后,相关的信息处理和业务操作均采取信息化手段展开,大幅提升了相关业务环节的操作效率,提升了业务操作的准确度,使得招投标全过程的操作效率大幅提升。
利用BIM和其他技术的融合应用,实现了方案展现更直观、标书文件更集成、信息共享更便捷的效果。通过引入BIM技术,使得评标系统能够在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应用BIM模型,为后续环节的应用提供条件。另外,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投标人简单复制修改的情况,有效规避围标串标现象发生,同时,通过评标行为大数据全面检视评标专家操作,提升对评标专家监管水平。
交易违规行为具有隐蔽性,传统手段难以有效防治。大数据可以根据交易行为数据的蛛丝马迹,通过交易行为风险检测模型,还原并捕捉市场交易主体陪标、围标、串标等交易违规痕迹,使违规行为暴露在阳光下,无处遁形。大数据改变专家填报回避承诺书的方式,通过引入外部公安、税务等外部数据,强化专家回避机制,防止出现打人情分、甚至参与围串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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