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在IDI试点项目实施工程风险管理,TIS机构落地在即!
2020年11月18日
今年以来,成都市先后发布了《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下简称“《实施细则》”),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下简称“IDI”)试点工作做出系列部署。
在5月确定了六家保险公司作为IDI牵头保险公司后,此次成都市住建局再发通知,首次聚焦IDI试点工作中的风险管理工作,对于风险管理机构的管理方式、工作规范、市场选择、信用管理等做出规定。结合《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对于风险管理的规定,成都市在全国较早搭建了对于IDI项目中风险管理工作的管理框架。
一、风险管理机构的选择与确定
在蓉风险管理机构首先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方可参与IDI试点项目中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对建筑材料等的抽查检测能力(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具体实施)、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以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条件的风险管理机构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大厅”完成企业简介、资质等级(包括企业资质、设计资质和检测资质)、风险管理经验等信息登记后,可供保险公司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亦需前往“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大厅”,结合风险管理机构的独立性、综合实力等,在缺陷保险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间节点前确定风险管理机构,并与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此前,成都市已将涉及工程建设的中介服务全部纳入网上透明监管,实现了选取中介机构的“一站式”交易。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亦可实现线上公开选取购买风险管理服务。这有助于风险管理机构公平竞争,从而推动风险管理机构向专业化、优质化发展。
二、风险管理工作的内容与规范
在IDI业务中,风险管理是指风险管理机构对被保险工程质量潜在风险因素实施辨识、评估、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并最终对保险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行为。
在工程开工前,风险管理机构需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保单责任范围、建设场地与周围环境等情况,针对性制定被保险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施方案,并在风险交底会上将工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点、过程中质量检查方式以及各方需配合事宜等告知保险公司及项目参建各方。
三、风险管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对于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这一新兴业务,除了采用事后的结果监督外,还应创新采用准入管理、行为管理、信用管理等监管方式。
围绕准入管理,同样在11月2日,成都市住建局官网还发布了《关于推进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邀请有意参与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风险管理试点且满足《通知》要求的单位将资料发送到市住建局。这将与保险公司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大厅”选择风险管理机构对接,助力监管部门对风险管理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
正如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在采访中表示,风险管理是“缺陷保险”过程控制的一个关键环节。此次成都市通过明确风险管理工作的内容与规范、风险管理机构的选择与确定以及监督与管理,为IDI中风险管理工作的落地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将为IDI的顺利推行奠定基础。
从2018年11月15日成都市建委召开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专题会,到2020年11月14日IDI在天府新区落地,成都市IDI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加之此次通知下发和名单征集,可以期待,不久后风险管理工作将在成都正式落地,风险管理机构作为独立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的第三方主体,也将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机制添上强劲助力,实现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