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的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被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险种内容不同
一、团体意外险
以员工(雇员)为被保险人。
保障范围包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和意外住院津贴。
赔款是保险公司直接打到员工的账户上。
其中意外医疗费用:有免赔额和约定比例报销,并规范是社保用药。
伤残等级:是按照商业意外十级赔付(按等级赔付)。
可以理解为个人意外险,只是团购的模式,费用会比个人稍便宜,被保险人必须为公司在职员工,一旦离职保险责任即失效。
二、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是由雇主投保的,保障其员工在受雇工作期间遭受意外而受伤、死亡或患与工作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死亡或伤残,雇主须承担的医药费、诉讼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保障范围:除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外,还包括:误工费、伤残津贴、法律费用、为雇主责任险特有的保障项目。目前很多公司的雇主责任险保障计划是7*24小时责任的,也就是不仅覆盖了工伤的责任,也完全覆盖了团体意外险的责任
意外医疗费用:实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保额内);可以涵盖自费药的范围;包括救护车费、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牙等和配置轮椅、拐杖的费用等
伤残等级:针对工伤,按照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赔偿,包括职业病等,针对非工伤意外,按照商业意外伤害十级伤残标准赔付
可以帮助企业转嫁风险、降低企业陷入诉讼、被罚款或被调高征收工伤保险费率的风险,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可进企业生产成本,可税前列支。
保险标的不同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员工的生命或身体,费率根据被保险人所属的行业类别确定。
雇主责任险保障对象是企业,其保险标的是企业对员工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费率根据员工的行业类别和工资额确定。
保障期间不同
对团意险来说,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不论是在工作还是非工作期间,员工遭遇意外伤害均有效。
雇责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是正常工作、上下班期间,或与完成工作任务直接有关的期间。
受益人不同
团意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与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伤残后保险金一般由自己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死亡,其生前指定的人就是保险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为保险受益人。
而雇责险的受益人只能是企业主。若企业主先于员工死亡,则其法定继承人享受赔偿金,如果企业主在投保时指定了受益人,被指定者就是雇责险赔偿金的受益人。
法律后果不同
一、团体意外险
团意险是为应对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事故引致身故或残疾的风险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付给被保险人,可以减轻其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收入减少的压力;意外身故保险金付给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可以应付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突然增加的费用,维持日常生活水平。
因此,团意险可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提供切实的保障。在意外伤害保险金之外,被保险人或其家属还可以向单位要求其他的赔偿金、怃恤金或救济金。
二、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保险是为缓和劳资纠纷,保障雇员的利益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其客观上还起到保障雇主权益的作用,因此许多国家立法强制实施雇主责任保险。如果雇员在工作中身体受到伤害,雇主对此负有法律责任,则雇主应当赔偿员工的损失。
购买雇主责任保险,把雇主承担有关责任的费用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可以稳定企业经营,保障雇主免受纠纷困扰、支出额外费用,同时也保障了员工的权益。从根本上讲,雇主责任保险保障的是雇主,由保险公司替代雇主向雇员支付赔偿金,使雇主免于向雇员支付赔偿金。
总结:从性价比角度分析,首推企业优先配置“雇主责任保险”。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被保险人不同,“团体险”的被保险人是员工本人,是给员工的福利。“雇主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用人单位,是在遇到风险时代替用人单位承担应尽赔偿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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