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保函在运行方面存在哪些潜在风险问题?如何申请理赔?
2022年03月16日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加速推进使用电子保函,即以电子保函形式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方式,市场整体评价较好。当然各地在运行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潜在风险问题,并积极作出应对措施。这里主要就电子保函在运行方面存在的几种潜在风险情形、解决办法以及电子保函理赔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分析。
保函运行潜在风险情形
一、系统故障问题导致保函无法生成或无法解密
解决办法:拔打第三方平台服务电话解决问题,或联系平台驻场技术维人员在可控的时间内协调解决。
二、招标文件修改导致投保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觖决的办法:系统自动将修改的内容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投保人。
三、项目延期导致投标人信息泄密的问题
投标人购买的保函首先是信息不完整的保函,在开标时间到达时,交易系统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信息以后,才能形成完整的电子保函。项目延期后,如果不及时阻断交易系统在原开标时间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信息,必将造成投标人信息泄露。
解决的办法:发出项目延期公告后,中介代理机构或业务科室经办人员及时联系交易系统现场技术员,调整项目信息推送时间,即可解决可能发生的项目信息泄露问题。
四、电子保函生效时间不同导致投标有效期不同形成废标问题
不同的金融机构规定的保函生效起始时间不一样,有的是成生保函即生效,有的是生成保函的第二天开始生效,有的是生成保函后一个月生效,导致有的保函有效期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从而导致形成废标。
解决的办法:由第三方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事先进行约定,不管保函生效的起始时间是哪种形式,保函的有效期均设置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触发理赔的条件
资料清单、赔款流程及附件
触发理赔条件或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串标、围标的情形。
开标以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理赔资料清单
资料清单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出具《不应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况报告书》;
2、投保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函(若有)和中标通知书;
3、索赔申请书;
4、索赔所涉及的投保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
5、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投保人(中标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6、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招标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资料清单二:投标人利用虚假材料进行投标,或进行围标、串标等情形
1、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认定书;
2、索赔申请书;
3、索赔所涉及的投保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
4、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招标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资料清单三: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情形
1、开标以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认定函;
2、索赔申请书;
3、索赔所涉及的投保人(投标人)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
4、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招标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资料清单四: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不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 招标人出具《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况告知书》;
2、 索赔申请书;
3、 索赔所涉及的投标人(中标人)的电子保函保单;
4、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招标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赔款流程
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填写索赔申请书并备案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招标人的理赔申请,向电子保函平台(第三方服务平台)发出理赔通知,由第三方服务平台负责配合案件理赔;
第三方服务平台与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进行工作对接,负责整个报案流程以及指导整理归集索赔需要提供的材料;
招标人向负有保险、担保责任的金融机进行索赔报案,报案完成之后消息同步传输到第三方服务平台。
第三方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收集索赔资料,并且统一递交给所对接的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对索赔材料进行核实签收。
经具有行政处罚权限的政府部门认定后,进入赔款流程。
金融机构在规定时效内从金融机构的账户向指定账户划拨赔付款,招标人在收到款项之后向金融机构出具银行回执单。
金融机构与与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签订赔付协议以及权益转让书,本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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