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程造价改革方案出炉:强化施工合同履约管理,探索试行施工合同网签

202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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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即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是投资主体为达到预期收益的资金垫付行为。为提高投资效益、加快推进全省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步伐,广东贯彻住建部《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工程造价、质量、进度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但一直以来,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多紧抓质量、进度问题不放松,对于造价的管理却主要依赖政府指导价和“秋后算账”。这进一步造成了结算难、纠纷多等问题,也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农民工工资拖欠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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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建部《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中的“引导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支付和结算”部署,《方案》围绕“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部署了优化合同风险分担安排、完善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探索试行施工合同网签三大任务。


一、优化合同风险分担安排


从合同入手,《方案》首先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修订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发承包不可转嫁风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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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作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是保护双方权益、减少合同纠纷、解决结算难题的重要依据。其及时修订有助于适应工程造价改革的变化,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施工过程结算等造价改革手段也能够起到推动作用。

发承包不可转嫁风险清单是风险分担以及保险安排的依据。此前在《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广东省住建厅已提出:研究制定政府项目发承包不可转嫁风险清单,引导建筑市场风险合理分担。此次《方案》明确住建厅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发承包不可转嫁风险清单,将通过明晰发承双方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责任,有助于按照“便于风险管理,节约项目成本”的基本原则均衡分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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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通过修订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不可转嫁风险清单,将有助于综合优化风险分担安排。如在《广东省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9版(征求意见稿)》中,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当事人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二、完善工程价款结算管理


聚焦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结算工作,《方案》明确需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将其纳入竣工结算,简化竣工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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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结算是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的活动。按照《方案》部署,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还需优化工程造价概算调整机制、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工程价款结算

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依据施工合同,对结算周期内完成的工程内容(包括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等)开展工程价款计算、调整、确认及支付等的活动。贯彻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推行过程结算,简化竣工结算”、落实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方案》一方面部署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另一方面引导将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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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完善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机制、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广东省将构建起更为完善的工程价款结算管理体系,进一步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不及时、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三、探索试行施工合同网签


为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方案》要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发挥引领作用,探索试行施工合同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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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网签,本质上是对于施工合同的信息化管理。以佛山市为例,施工合同需在市建设工程合同网签平台实施网签(电子签章),施工企业在诚信、评奖评优以及招投标活动中进行业绩认定的,也应以经网签的合同为依据。

此前在《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广东省住建厅提出:加快推进合同网签、产业工人管理等综合统计分析平台建设,为建筑业发展预判、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参考住建部印发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试行施工合同网签工作还需明确网签适用范围、明确网签条件、规范网签基本流程,也需要完善网签系统、强化数据基础、实行网签系统用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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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开展施工合同网签,一般需使用统一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修订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呼应。这也有助于强化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和价款支付监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承发包双方同意补充、变更合同的,承包人须经网签系统填写变更信息;建筑主管部门也得以更有力地规范施工合同签订、杜绝“阴阳”合同,更有效地实施价款支付管理。

工程造价改革,本质上是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建筑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起决定性作用。故《方案》旨在通过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部分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到2023年年底,基本形成工程造价市场定价机制;到2025年年底,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竞价机制。也期待广东省发挥引领作用,将工程造价改革之风吹满神州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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