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系统监管平台赋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创新
2021年06月15日
具体而言,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创新支持,构建了覆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等贯穿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并基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数据中心进一步推动各区域、各部门间的信息数据共享,促进业务协同,从而提升国家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的现代化治理能力。
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启用来看,信息化技术广泛应用于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的人员、资质监督管理,无疑将改变传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的固有业态。围绕着“信息化业务管理系统”与“信息数据处理中心”为核心建设内容的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也将逐步成为各区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心与创新治理工具。
一、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生产”不仅是现代建设工程管理的两项重要管理内容,同样也是国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监管内容。
目前,由于国内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缺乏诚实守信意识,如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偷工减料、工程款拖欠等失信不规范市场行为屡见不鲜,传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难以有效应对建筑市场客观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加之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多类建设活动主体、多个政府监管部门且地域跨度较大,各类监管信息数据在“信息孤岛”、“信息雾岛”现象影响下,难以实现实时共享并为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有力支持。
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启用,不仅为各区域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构建指明了发展方向:覆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活动主体、贯穿建设工程事前(许可管理)、事中(人员管理与过程监管)、事后(失信记录、黑名单等处罚管理)全生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信息监管;同时也为各区域质量安全监管创新形成依据,创造条件。
二、赋能区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构建一体化的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客观上要求各区域政府部门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有效归集共享分散在各职能部门间、各区域范围内的相关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包括统一的监管信息分类、标准、对象、流程,最终形成统一、标准、体系化的质量安全信息监管,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全方位的监管数据支持。
各区域在推进本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过程中,按照上述平台建设要求与标准,有利于打破区域部门间“信息孤岛”局限,在贯通区域、部门间质量安全监管数据的同时,实现各类监管数据的归集共享与高效使用,为建筑市场治理安全监督管理形成信息数据支持。
同时,依据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各区域监管部门将实现对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等相关建设活动主体、相关质量安全环节、相关动作标准规范的全过程全领域质量安全管控。
三、促进区域质量安全监管创新
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于“信息化业务管理系统”与“信息数据处理中心”的构建,为区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形成依据与支持。
围绕着各类建设活动主体、各类建筑市场行为、各类行政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领域每时每刻都诞生着海量的信息数据。这些信息数据直接或间接的反映着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生产可能存在的风险,对于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有着重要意义。
在信息技术发展应用不成熟的传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大量的质量安全信息数据沉睡在各部门间或直接不留痕迹的消失,难以为质量安全监管形成信息数据支持,产生真正的信息数据价值。
但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启用的当下,各区域监管部门日益重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挖掘相关信息数据价值,真正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助力,进而形成创新的现代化信息化治理安全监管机制。
在重视挖掘信息数据价值基础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无疑将获得更丰富、更有力的信息数据支持,这也促使着全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的出现。如“信息数据处理中心”对于相关信息数据的处理分析,通过建立智能风险预警模型,监管部门能够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质量安全风险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并建立电子档案;再如通过LBS工程定位对各类工程人员的在岗、出勤情况进行实施监管;甚至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工地的实时监控功能,实现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非现场执法。
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启用,标志着我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始全面进入信息化时代。未来,各区域政府监管部门将更加重视信息化技术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创新,传统质量安全监管方式也将迎来一次重大的信息化技术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