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后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施工单位被列入黑名单……
2021年05月26日
依据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去年10月公示的中标候选人信息,该企业中标的B标段招标控制价6.2亿,中标价仅有1.9亿;其在中标后,因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直接导致该项市重点工程重新招标,项目进展延滞长达两个月。
故依据《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存在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或违反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影响恶劣的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厦门市建设局将该企业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时限6个月。
事实上在该工程的A标段招标工作中,也曾出现过招标控制价4.8亿、中标价亦仅为485万的乌龙事件(现已重新招标)。而A、B两个标段的重新招标以及一系列后续事件,无不指向此项工程招标工作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一、没收投标保证金也要放弃中标?
2003年,针对建筑市场因恶性竞争引发的买标卖标、围标串标现象,厦门市出台了《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实施办法》。这意味着厦门市首开全国先河,率先在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项目全面实施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此后,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几经制度变革,逐渐在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
二、中标价为何与招标控制价出现巨大差额?
此次中标价只有招标控制价的30%多,也不禁引发疑问:是招标控制价计算存在问题,还是中标价与实际报价存在偏差,而导致两者存在巨大差距?
从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的重新招标公告看,本项目B标段预算价6.95亿元,招标控制价6.26亿元——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降10%,且与首次招标时公布的工程控制价一致;而从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的重新招标结果看,最终中标价为3.32亿元——与招标控制价相比下降46.96%,但仍比首次招标的1.92亿元中标价高出72.92%。
三、都是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惹的祸?
事实上,最低价中标作为国际惯例,在国际上实行久矣,也已被实践证明具有众多优点。如在厦门市,最低投标价法在控制投资成本、优化企业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机制、遏制腐败现象等方面都显现出积极作用。
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上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有效发挥履约担保的作用,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工程投资不超预算”,便为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改革明确了前提、提出了保障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补充的“前款第二项中标条件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也为厦门市优化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实施条件提供了借鉴。
此外,厦门市也在持续完善评标方法体系,《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关于加强对建设工程经评审最低价中标项目评标资料管理的通知》等政策都持续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严密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护航。未来,厦门市还需持续突破良者退出和劣者胡来困局,维护建设工程领域天朗气清的交易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