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是什么?概念、特色和价值?
2021年04月22日
一、概念定义
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也称电子保函平台或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是指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域由第三方市场主体搭建的保函管理服务信息化系统平台。
通过独立建设或嵌入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能够提供兼容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多种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平台服务;同时具有交易项目专业全领域覆盖、交易全过程留痕、交易过程实现全程电子化、信息可追溯查询等平台优势特点,有利于推动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促进招投标市场监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二、平台特点
全线上化系统操作。实现了电子保函从申请、开具、传输、管理、运用到索赔6大环节的电子保函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投标人在线选择保函开具机构发起保函办理申请,金融机构在线进行审核开具,招标人根据交易情况在线实施索赔操作。投标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实现电子保函业务“全程网办”,流程简、成本低,为营造高效便利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全过程数据留痕 数据加密溯源。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与内控机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证信息安全。同时,基于区块链存证技术,能够对上链数据进行可信存证,确保交易数据可溯源、不可篡改,减少业绩等信息造假现象,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安全性。同时,能够与相关司法部门的系统对接,为处理交易纠纷提供可信的证据链。
三、平台价值
(一)推动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发展
将传统投标保证金管理活动由线下转为线上,运用电子保函形式代替现金保证金,实现保函从申请、审核、支付、开具、传输到运用的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推动着国内招投标管理活动的全流程电子化发展。
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将传统投标保证金管理活动由线下转为线上,运用电子保函形式代替现金保证金,实现保函从申请、审核、支付、开具、传输到运用的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推动着国内招投标管理活动的全流程电子化发展。
(二)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传统投标保证金管理,存在占用企业大额资金、收取退还手续繁琐、保证金管理矛盾纠纷较多等问题,为建筑企业形成沉重的资金与管理成本负担,影响招投标市场活力。
提供兼容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多种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平台服务,企业可以选择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有效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平台将投标保证金管理活动由线下转为线上,支持企业全流程线上化办理,简化了保证金业务办理的各项手续,降低了企业的各项成本投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技术手段加持,加强市场监管
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提供“企业信用评级”、“围串标可疑性分析”、“企业基本户自动比对”等风险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
政策依据
2016年8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6-2020 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函[2016]183 号),明确要积极探索建筑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监管的信息化。
2017年2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提出创新电子化行政监管,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抓紧搭建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以行政监督的无纸化推动招标采购全流程的电子化。
2019年5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文件提出要健全平台电子系统,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2019年6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在行业监管方面提出“积极发展电子保函”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的全新监管要求。
2020年2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工作目标明确: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鼓励调整纸质保函提交方式,建议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
2020年7月1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文件提出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