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用﹢保函”机制为守信企业降本减负
2021年03月09日
一、强化信用奖惩,实行保证金差异化缴纳
为进一步强化信用激励机制,《通知》明确:自2020年6月30日起,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可免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及工资分账管理等根治欠薪制度落实到位、连续两年未被欠薪立案且未纳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建筑业企业,可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进一步强化信用惩戒机制,《通知》亦要求:对根治欠薪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者被欠薪立案的建筑业企业,提高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金额(最高不超过其应缴金额的3倍)。
通过实行保证金差异化缴纳,2020年间浙江省已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2.9亿元,并对严重失信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这既是对住建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积极探索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工程担保的办法”的贯彻,也激励更多建筑业企业规范守信、切实履约,以良好的信用评价结果争取在承接业务时免于开具保函,或以较低的保费获得工程担保。
二、深化信用约束,保函引入市场化监管
在以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降低市场准入条件的同时,浙江省还结合信用与市场准入,进一步突出了保函在建筑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三、推行电子保函,丰富信用采集与应用
落实住建部等六部门《意见》中的“积极发展电子保函,鼓励以工程再担保体系增强对担保机构的信用管理,推进‘互联网+’工程担保市场监管”要求,响应发改委《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的倡议,《通知》也提出要“加快推行电子保函,提升企业办理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的便利度”。
由此,浙江省以电子投标保函为切口,着手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电子保函。当前,浙江省重点工程电子保函系统已上线运行,56个市、县(市、区)也已着手推行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这一方面加大数字赋能,为守信企业开具保函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也嵌入信用信息,为建立保函信用数据库提供了助力。
伴随电子保函而来的,不仅有保函真伪核查,还有电子保函系统对于担保机构、保证期间、保函金额、保单号等信息的公开,前者有助于拓宽信用评价维度;后者则有助于通过对建筑企业保函开具实力的公开展示,传递“信用越好,担保越易”的守信激励信息。
工程担保是转移、分担、防范和化解履约风险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其应用有助于引导建筑市场主体树立信用意识,加强内部信用管理,不断提高履约能力,积累企业信用;也有待“信用﹢保函”机制全面赋能,在“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市场环境中发挥更大效应。